“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 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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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厅长毕涛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全力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人社力量。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完成好“两件大事”增添亮丽底色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聚焦做好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5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同比增加0.3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5%,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在政策完善落实上“加力”。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从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等15个方面,实施了35条具体措施;围绕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实施了多元化招聘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推进技能强企计划等10条针对性举措。通过落实“缓、降、补、返”等助企纾困稳岗政策,为企业降低和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16.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等1.57亿元。二是在重点群体就业上“攻坚”。启动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项行动,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允许将2023年底前退休人员编制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共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岗位4.29万个,已完成招考招募3.42万人,同时启动了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攻坚行动,落实“131”帮扶措施,确保年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91.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3.38万人、4.9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9.9%、67.7%、83.3%;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0.2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在就业服务培训上“求效”。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职业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13.6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54.7%。积极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完善用工双向对接机制,举办全区春季招聘会、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93场,提供岗位133.1万个(次)。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建成零工市场96个,覆盖78个旗县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等8项计划,明确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业创新动力。1—6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6亿元;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2.8万人。

(二)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险平稳运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制度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抓改革。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全面启动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从今年1月1日起,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等7个方面实现全区统一,进一步均衡区内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截至6月底,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人数33.95万人。二是促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09万人、321.61万人、359.34万人,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5.18万人、13.18万人、9.45万人。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00%,高于国家下达目标10个百分点。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47.13万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6086.5万元,基本实现应代尽代。三是保发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3.8%,目前已经制定了调整方案,7月底前发放到位。四是强管理。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手段开展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坚决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三)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截至6月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6家、工业园区21家,劳动关系协调员7138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13人。二是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培育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41家,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把仲裁庭设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节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25万件,调解成功率66.2%,结案率93.3%。三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深入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既检查劳动用工也服务企业,组织干部深入企业4687家,坚持立行立改,发现劳动用工不规范、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区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改版升级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建设运行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严格落实“双驻双查”、限时办理等制度,全力推进从“治欠”向“防欠”转变。

二、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全力做好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有力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提出了26项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了《2023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工作方案》等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目前已出台25个序列、56个专业的评审条件。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对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才、医务人员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区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家,评出首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5人。举办全区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活动。新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并给予资金支持。1—6月,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3.08万人。

(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加强。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动态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了“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活动。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科研支持评审工作,给予248名引进人才3740万元资金支持。

三、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在完成“两件大事”中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

人社公共服务点多线长面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今年以来,我们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供给,在标准化建设、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全区设立人社服务专员1435名,实地走访企业7296户,帮助解决用工4.2万人。创新开展“人社干部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结对工作人员带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解民忧、办实事。

(二)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权力事项应放尽放,46项权力下放32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外,做到能放尽放;办事材料能简尽简,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对75项服务压减办事材料179份,精简比例达到47%;办理时限能压再压,在前期办理时限压减84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对106项服务压减时限1317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43%,经过本轮压减后,人社服务办理事项均优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做到“放”出活力,“减”出效率,“服”出成效。

(三)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推动人社服务快办易办简便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227项,实现“网上办”220项、“掌上办”86项,线上经办服务量占比提升到68%,企业参保缴费、稳岗返还等高频业务线上经办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全区通办”,遴选就失业登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失业金申领等21项人社服务推进线下全区通办。总结推广乌海市经验模式,积极探索人社经办服务与社区服务融合,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人社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网点办理,同时依托商业银行等机构建立合作窗口184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铆足干劲,踔厉奋发,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谱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3-07-18 10:00
新闻发布人: 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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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8 1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 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召开,
  2023年7月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毕涛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全力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人社力量。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完成好“两件大事”增添亮丽底色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聚焦做好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5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同比增加0.3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5%,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在政策完善落实上“加力”。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从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等15个方面,实施了35条具体措施;围绕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实施了多元化招聘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推进技能强企计划等10条针对性举措。通过落实“缓、降、补、返”等助企纾困稳岗政策,为企业降低和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16.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等1.57亿元。二是在重点群体就业上“攻坚”。启动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项行动,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允许将2023年底前退休人员编制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共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岗位4.29万个,已完成招考招募3.42万人,同时启动了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攻坚行动,落实“131”帮扶措施,确保年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91.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3.38万人、4.9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9.9%、67.7%、83.3%;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0.2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在就业服务培训上“求效”。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职业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13.6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54.7%。积极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完善用工双向对接机制,举办全区春季招聘会、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93场,提供岗位133.1万个(次)。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建成零工市场96个,覆盖78个旗县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等8项计划,明确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业创新动力。1—6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6亿元;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2.8万人。
  (二)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险平稳运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制度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抓改革。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全面启动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从今年1月1日起,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等7个方面实现全区统一,进一步均衡区内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截至6月底,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人数33.95万人。二是促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09万人、321.61万人、359.34万人,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5.18万人、13.18万人、9.45万人。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00%,高于国家下达目标10个百分点。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47.13万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6086.5万元,基本实现应代尽代。三是保发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3.8%,目前已经制定了调整方案,7月底前发放到位。四是强管理。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手段开展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坚决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三)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截至6月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6家、工业园区21家,劳动关系协调员7138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13人。二是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培育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41家,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把仲裁庭设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节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25万件,调解成功率66.2%,结案率93.3%。三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深入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既检查劳动用工也服务企业,组织干部深入企业4687家,坚持立行立改,发现劳动用工不规范、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区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改版升级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建设运行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严格落实“双驻双查”、限时办理等制度,全力推进从“治欠”向“防欠”转变。
  二、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全力做好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有力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提出了26项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了《2023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工作方案》等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目前已出台25个序列、56个专业的评审条件。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对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才、医务人员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区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家,评出首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5人。举办全区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活动。新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并给予资金支持。1—6月,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3.08万人。
  (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加强。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动态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了“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活动。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科研支持评审工作,给予248名引进人才3740万元资金支持。
  三、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在完成“两件大事”中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
  人社公共服务点多线长面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今年以来,我们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供给,在标准化建设、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全区设立人社服务专员1435名,实地走访企业7296户,帮助解决用工4.2万人。创新开展“人社干部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结对工作人员带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解民忧、办实事。
  (二)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权力事项应放尽放,46项权力下放32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外,做到能放尽放;办事材料能简尽简,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对75项服务压减办事材料179份,精简比例达到47%;办理时限能压再压,在前期办理时限压减84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对106项服务压减时限1317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43%,经过本轮压减后,人社服务办理事项均优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做到“放”出活力,“减”出效率,“服”出成效。
  (三)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推动人社服务快办易办简便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227项,实现“网上办”220项、“掌上办”86项,线上经办服务量占比提升到68%,企业参保缴费、稳岗返还等高频业务线上经办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全区通办”,遴选就失业登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失业金申领等21项人社服务推进线下全区通办。总结推广乌海市经验模式,积极探索人社经办服务与社区服务融合,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人社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网点办理,同时依托商业银行等机构建立合作窗口184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铆足干劲,踔厉奋发,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谱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2023年7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厅长毕涛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全力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人社力量。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完成好“两件大事”增添亮丽底色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聚焦做好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5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同比增加0.3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5%,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在政策完善落实上“加力”。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从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等15个方面,实施了35条具体措施;围绕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实施了多元化招聘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推进技能强企计划等10条针对性举措。通过落实“缓、降、补、返”等助企纾困稳岗政策,为企业降低和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16.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等1.57亿元。二是在重点群体就业上“攻坚”。启动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项行动,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允许将2023年底前退休人员编制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共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岗位4.29万个,已完成招考招募3.42万人,同时启动了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攻坚行动,落实“131”帮扶措施,确保年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91.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3.38万人、4.9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9.9%、67.7%、83.3%;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0.2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在就业服务培训上“求效”。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职业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13.6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54.7%。积极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完善用工双向对接机制,举办全区春季招聘会、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93场,提供岗位133.1万个(次)。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建成零工市场96个,覆盖78个旗县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等8项计划,明确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业创新动力。1—6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6亿元;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2.8万人。

(二)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险平稳运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制度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抓改革。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全面启动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从今年1月1日起,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等7个方面实现全区统一,进一步均衡区内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截至6月底,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人数33.95万人。二是促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09万人、321.61万人、359.34万人,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5.18万人、13.18万人、9.45万人。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00%,高于国家下达目标10个百分点。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47.13万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6086.5万元,基本实现应代尽代。三是保发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3.8%,目前已经制定了调整方案,7月底前发放到位。四是强管理。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手段开展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坚决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三)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截至6月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6家、工业园区21家,劳动关系协调员7138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13人。二是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培育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41家,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把仲裁庭设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节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25万件,调解成功率66.2%,结案率93.3%。三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深入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既检查劳动用工也服务企业,组织干部深入企业4687家,坚持立行立改,发现劳动用工不规范、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区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改版升级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建设运行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严格落实“双驻双查”、限时办理等制度,全力推进从“治欠”向“防欠”转变。

二、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全力做好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有力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提出了26项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了《2023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工作方案》等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目前已出台25个序列、56个专业的评审条件。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对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才、医务人员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区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家,评出首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5人。举办全区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活动。新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并给予资金支持。1—6月,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3.08万人。

(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加强。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动态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了“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活动。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科研支持评审工作,给予248名引进人才3740万元资金支持。

三、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在完成“两件大事”中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

人社公共服务点多线长面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今年以来,我们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供给,在标准化建设、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全区设立人社服务专员1435名,实地走访企业7296户,帮助解决用工4.2万人。创新开展“人社干部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结对工作人员带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解民忧、办实事。

(二)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权力事项应放尽放,46项权力下放32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外,做到能放尽放;办事材料能简尽简,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对75项服务压减办事材料179份,精简比例达到47%;办理时限能压再压,在前期办理时限压减84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对106项服务压减时限1317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43%,经过本轮压减后,人社服务办理事项均优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做到“放”出活力,“减”出效率,“服”出成效。

(三)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推动人社服务快办易办简便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227项,实现“网上办”220项、“掌上办”86项,线上经办服务量占比提升到68%,企业参保缴费、稳岗返还等高频业务线上经办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全区通办”,遴选就失业登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失业金申领等21项人社服务推进线下全区通办。总结推广乌海市经验模式,积极探索人社经办服务与社区服务融合,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人社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网点办理,同时依托商业银行等机构建立合作窗口184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铆足干劲,踔厉奋发,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谱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3-07-18 10:00
新闻发布人: 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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