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00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00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报送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组建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广泛宣传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技能大赛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参与经济建设和助推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宣讲团成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业绩或竞赛成绩突出。熟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事迹优秀典型,具有可亲、可信、可学等特点;
(三)较强的宣讲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宣讲经验或优秀的宣讲能力,能够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楚、说明白宣讲内容,以实现打动听众、带动大众崇尚技能精神,传播技能理想,实现技能抱负;
(四)服从监督管理。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宣讲工作,自愿接受自治区技能大赛宣讲团的监督管理;
(五)履职基础较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时间的出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宣讲团成员的推荐范围
宣讲团成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范围中推荐: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全区技术能手的高技能领军人物。
(二)全国技能大赛前五名或自治区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
(三)担任过全国技能大赛或自治区技能大赛的裁判长(员)、优秀指导教师。
(四)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企业等负责人或专业带头人。
三、宣讲团组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盟市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区直单位直接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三)审核推荐。各盟市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宣讲团成员推荐范围,结合本地区申报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人员名单(附件2),原则上每个盟市不超过3人。
(四)组建专家库。自治区将从报送人员中择优确定宣讲团成员,经公示后予以公布。此次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入围自治区技能大赛专家库。
四、宣讲内容
(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建设教育强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等。
(二)宣讲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三)结合自身成长和参赛经历,宣讲自己和身边人的技能成才故事。
(四)围绕人才培养规划、师带徒经验、执裁技术等方面,宣讲高技能人才培养。
请各盟市、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郝志荣
联系电话:(0471)6944261
附件:1.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
2.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0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00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3〕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报送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组建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广泛宣传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技能大赛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参与经济建设和助推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宣讲团成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业绩或竞赛成绩突出。熟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事迹优秀典型,具有可亲、可信、可学等特点;
(三)较强的宣讲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宣讲经验或优秀的宣讲能力,能够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楚、说明白宣讲内容,以实现打动听众、带动大众崇尚技能精神,传播技能理想,实现技能抱负;
(四)服从监督管理。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宣讲工作,自愿接受自治区技能大赛宣讲团的监督管理;
(五)履职基础较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时间的出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宣讲团成员的推荐范围
宣讲团成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范围中推荐: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全区技术能手的高技能领军人物。
(二)全国技能大赛前五名或自治区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
(三)担任过全国技能大赛或自治区技能大赛的裁判长(员)、优秀指导教师。
(四)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企业等负责人或专业带头人。
三、宣讲团组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盟市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区直单位直接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三)审核推荐。各盟市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宣讲团成员推荐范围,结合本地区申报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人员名单(附件2),原则上每个盟市不超过3人。
(四)组建专家库。自治区将从报送人员中择优确定宣讲团成员,经公示后予以公布。此次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入围自治区技能大赛专家库。
四、宣讲内容
(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建设教育强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等。
(二)宣讲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三)结合自身成长和参赛经历,宣讲自己和身边人的技能成才故事。
(四)围绕人才培养规划、师带徒经验、执裁技术等方面,宣讲高技能人才培养。
请各盟市、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郝志荣
联系电话:(0471)6944261
附件:1.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
2.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0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组建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广泛宣传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技能大赛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参与经济建设和助推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宣讲团成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业绩或竞赛成绩突出。熟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事迹优秀典型,具有可亲、可信、可学等特点;
(三)较强的宣讲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宣讲经验或优秀的宣讲能力,能够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楚、说明白宣讲内容,以实现打动听众、带动大众崇尚技能精神,传播技能理想,实现技能抱负;
(四)服从监督管理。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宣讲工作,自愿接受自治区技能大赛宣讲团的监督管理;
(五)履职基础较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时间的出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宣讲团成员的推荐范围
宣讲团成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范围中推荐:
(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全区技术能手的高技能领军人物。
(二)全国技能大赛前五名或自治区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
(三)担任过全国技能大赛或自治区技能大赛的裁判长(员)、优秀指导教师。
(四)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企业等负责人或专业带头人。
三、宣讲团组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盟市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区直单位直接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三)审核推荐。各盟市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宣讲团成员推荐范围,结合本地区申报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人员名单(附件2),原则上每个盟市不超过3人。
(四)组建专家库。自治区将从报送人员中择优确定宣讲团成员,经公示后予以公布。此次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入围自治区技能大赛专家库。
四、宣讲内容
(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建设教育强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等。
(二)宣讲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三)结合自身成长和参赛经历,宣讲自己和身边人的技能成才故事。
(四)围绕人才培养规划、师带徒经验、执裁技术等方面,宣讲高技能人才培养。
请各盟市、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郝志荣
联系电话:(0471)6944261
附件:1.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表
2.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团报名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0日